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115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之學生,依本校獎學金公告期限及相關規定辦理申請。
一、獎助名稱:115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二、申請對象: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之原住民族學生。
三、不適用對象: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四、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請於本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五、校內申請期限:依本校獎學金公告截止時間為主。
六、注意事項:本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七、申請資訊及表件下載: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首頁 > 業務資訊 > 教育 >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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